1、回到北京后,宁晓红决定推广缓和医疗。在老年医学科门诊接诊有缓和医疗需求的患者,院内发起有关会诊,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开设《舒缓医学》研究生课程,设立“舒缓医学基金”,支持志愿者开展关怀活动。前段时间,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黄宇光听了宁晓红的演讲,表示非常认同她的理念,并提出“末期疼痛患者对吗啡不会成瘾,可以用在缓和医疗”的观点。宁晓红说:“这项工作能得到业内权威的认可和支持,特别不容易。”
2、“还有这么从容的死法!”2012年11月,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宁晓红在台湾被震撼了——临终患者不是浑身插满管子,不再处于“战斗”状态,而是心境平和;医生护士有临床缓和疗护指南,可以使用吗啡减轻疼痛,芳香疗法、音乐疗法等参与其中;患者在家人的陪伴下安详离世。(尊严死)。
3、从这个角度来说,其实一切所谓的尊严,最后都绕不过一样东西。
4、从表现形式来看,“尊严死”仅允许医生为绝症患者提供死亡的“手段”,而不允许医生像“安乐死”那样“亲自”加入直接导致病人死亡的过程,否则就会被控犯下杀人罪。
5、1999年,巴金先生病重入院。一番抢救后,终于保住生命。
6、通过本人事先签署的“生前预嘱”,在生命末期按照尽量自然的方式,有尊严地离世,不仅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,也能让医务人员和家属在处理这类问题时,产生心理上的崇高感和强烈的道德伦理要求。
7、世卫组织提出的“缓和医疗”原则有三:重视生命并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;既不加速,也不延后死亡;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。缓和医疗既不让末期病人等死,不建议他们在追求“治愈”和“好转”的虚假希望中苦苦挣扎,更不容许他们假“安乐”之名自杀,而是要在最小伤害和最大尊重的前提下让他们的最后时日尽量舒适、宁静和有尊严。
8、“医生到底是干什么的,难道就是这样无休止地维持病人根本没有意义和质量的生命吗?”这些疑问时时萦绕在医生们的脑海里,包括罗点点。因此,选择与尊严网站上最重要的一项便是“生前预嘱”协议(LivingWill)的推广,在这份文本中,签署者需要写下“我的五个愿望”: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;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;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;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;我希望谁帮助我。
9、见过很多次癌症病人临死前的痛苦样子,也有过为他们处理后事的经历。有医生说其痛当如蚁之附骨,甚至痛感超过了女人生产之痛,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!
10、安乐死即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,在病人和家属的要求下,经过医生的许可,通过对病人注入致死量的药物,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全过程。
11、不过,社会在前进,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会与时俱进。建议尊严死立法,像房产税一样先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进行试点,多年后让大家观念上逐渐接受之后再向全国立法。如果不做试点,哪怕再过50年我们的社会认识也不会形成统一。
12、而且出于对患者选择的尊重,最起码它不应该被禁止。虽然我国法律已涉及对生前预嘱的监管,但对“尊严死”的执行还缺乏监督。“生前预嘱推广协会”在“尊严死”监管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推广,恐怕在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,也会引出一些道德法律问题。
13、要确保“尊严死”不会步入歧途,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来监督、管理。
14、然而每当问到老人们死亡是否令他们害怕,几乎所有人都作出了否定的回答,他们都认为,活得太久是让他们真正害怕的事情,而死亡可以解决活得太久的问题。
15、2018年是现代安宁疗护运动创始人西西里·桑德斯诞辰100周年,本届活动的主题“缓和医疗,我最重要”(PalliativeCare-BecauseIMatter )正是出自她的经典名言——“因为你就是你,直到生命最后一刻,你都最重要”(Youmatterbecauseyouareyouandyoumatteruntiltheendofyourlife)。
16、如果继续使用有创措施,生命也许可以延长几年,但大部分时间里是不省人事的,只能躺在床上,毫无生活质量可言。
17、也许是感受到老伴住院遭受的切管、插管的痛苦,吴蔚然执意让老伴的临终阶段在家里度过,自己也选择临终不采取抢救措施。北京医院一位病房负责人回忆:“吴院长住进病房后,我每天都去看他,他每次见了我都拉着我的手,说拜托了,不要再用措施了。”这位负责人无法作答,但心里很明白,如果继续使用有创救治措施,吴院长的生命也许可以延长几年,但大部分时间里是不省人事的,只能躺在床上,毫无生活质量可言。
18、中心主任韩琤琤说:“缓和医疗是一门系统的学科,其服务内容、流程、标准应有规范,需要专业培训过的医师、护士以及医保政策的支持。”她说,开展缓和医疗6年来,中心摸索出很多经验,也遇到不少困难。比如,适合缓和医疗的生命末期患者,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标准,临终前一年、3个月、6个月的都有,中国应该有自己的标准,并考虑将其纳入医保,或是出台长期护理保险。对居家老人提供的上门缓和医疗服务,并不符合《执业医师法》有关规定,执业风险极大,应明确其合法性,保护医护人员权益;放开缓和医疗相关的社区医保、药品限制,满足服务需求。
19、她在信中说道:虽然中维一再说,完全了解我的心愿,同意我的看法,会全部遵照我的愿望去做。我却生怕到了时候,你们对我的爱,成为我“自然死亡”最大的阻力。承诺容易实行难!万一到时候,你们后悔了,不舍得我离开,而变成叶金川说的:“联合医生来凌迟我”,怎么办?我想,你们深深明白我多么害怕有那么一天!现在我公开了我的“权利”,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都是见证,你们不论多么不捨,不论面对什么压力,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,让我变成“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”的卧床老人!那样,你们才是“大不孝”!
20、日本作为一个老龄化极为严重的国家,平均每两周就会发生一起与之相关的杀人事件。这里面既有“老老看护”——年老夫妇互相照顾的例子,也有儿女杀害父母的例子。
21、如果连患者的意愿都不尊重,还谈什么“尊严”呢?
22、尊严死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最大的保护病人的权益,使病人避免在疾病的折磨中不仅遭受身体的痛苦,而且丧失尊严,同时留给亲人噩梦般的可怕回忆。
23、几个月之后,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妻子已经认不出木村,“你这家伙真讨厌啊。”原本温柔的妻子反反复复向木村发脾气,木村只能不断安抚她,而这个过程往往要持续几十分钟。
24、“就是先把大山(肿瘤主体)搬掉,再用化疗放疗把周围小土块清理掉。”这种治疗观念已深植于全国大小医院,“其实开刀不但没用,还会起反作用。晚期肿瘤扩散广,转移灶往往开不干净,结果在手术打击之下,肿瘤自带的免疫系统受到刺激,导致它们启动更强烈的反扑,所以晚期胃癌患者在术后几乎都活不过一年。”
25、1420名百岁寿星大调查!只有一个共性,居然是....
26、对于尊严死很多人可能并不太了解,到目前为止,全世界也只有美国立法通过了尊严死。相对于尊严死可能更多的人更熟悉,安乐死很多人容易将两者相混淆,其实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。所谓的安乐死是人主动选择通过舒适的方式放弃自己的生命,这个时候人是有清醒的意识,知道自己即将死亡的。而尊严死指的是那些只能依靠现代的医疗技术来维持生命,活得毫无尊严的病人选择停止治疗,用痛苦最小的方式来迎接死亡。尊严是减少了病人家属极大的精神负担以及沉重的经济负担,避免了对整个社会医疗资源的浪费,下面就来说一说,尊严死立法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:
27、除美国外,包括中国在内的法制先进国家对于“尊严死”的立法态度尚趋谨慎。
28、尊严死也叫自然死,是指在治疗无望的情况下,放弃人工维持生命的手段,让患者自然有尊严地离开人世,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的痛苦。
29、那一刻,宁晓红非常感动。“做了这么多年的肿瘤内科医生,我很纠结。医学不能避免死亡,很多疾病不能治愈,尤其是癌症晚期病人,治疗手段非常有限,家属虽理解,但感情上无法接受亲人即将离世的现实,很容易造成医患矛盾。缓和医疗缓解了病人和家属的压力,让病人死得平静、有质量,医生也有成就感。”
30、顾晋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,主任医生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曾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。
31、要实现“尊严死”,首先需要解决临终患者自主权和自决权的问题,所以,现阶段应该推广“生前预嘱”,让我们的亲人、朋友和照护者尽早了解我们的想法,知道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,我们希望怎么度过,希望他们怎么样对待我们。为了保障我们自己的“生前预嘱”能够得以实现,建议可以考虑赋予生前预嘱法律效力,保障其实施,这是维护患者自主权的具体体现,也是维护生命末期患者尊严最重要的内涵。
32、从养老院回来后的一天夜里,幸子再一次反复睡去又醒来,每次醒来都对木村发脾气。反复几次后,木村在恍惚中抓紧了幸子脖子上用来冰敷的毛巾...
33、上海落选最具幸福感城市周边5个小兄弟杭州宁波南京苏州无锡全部入选
34、尊严死是遵从自然规律、体现生命和谐的主张。
35、国家卫健委的回复中说,代表在建议中提及的实施“尊严死”,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,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,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,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,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。
36、2018年3月1日上午,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因急性大面积心肌梗死,在海南三亚301医院抢救无效,辞世。据了解,陈小鲁昨日白天一切正常,晚间约21:20突然感觉不适呼叫妻子粟裕之女粟惠宁。随后,陈小鲁在被急救车送往海棠湾301医院的路上,停止心跳、呼吸。没有继续痛苦的生命维持,实现了他生前一直倡导的“尊严死”。
37、我相信他们的真实感受。特别是消化道的癌症病人,到了晚期不能进食,将是非常难熬的,鼻饲是一种技术,但是仅仅靠鼻饲维持生命的人一定是痛苦的。
38、此后,木村便辞掉了工作开始全天候地照顾妻子。刚开始,病不算严重,但在半年后,她就变得暴躁易怒,并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和生理控制能力,需要人24小时看护。
39、作为一个医生,我觉得应该尊重生命,我们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“竭尽全力去抢救”,“不惜代价去救治”,对有些晚期癌症病人,脑死亡的病人,我们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,做了医学可以做的一切,我们习惯了逝者“抢救无效”;但是,我们真的少有时间去考虑有些疾病的“适度的治疗”、“合理的治疗”、“有限的治疗”和“心理治疗”。
40、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@qq.com
41、上海没全民核酸检测的背后:3000人的流调队伍熬2个通宵跑赢奥密克戎
42、所以,我们还是得先勒紧裤腰带好好干活,要不然,以后就连选择尊严死的资本都没有。
43、所谓的“尊严死”,是指处于疾病终末期的患者(不包括重度精神病患者和高度残疾新生儿,因为他们不具备订立生前遗嘱的行为能力)为减轻其身体痛苦和保持生命尊严,遵循其健康时所预订的生前遗嘱内容,中止延命治疗(不包括营养和水的补给)并实施缓和疗法以使死亡自然来临的过程。
44、在配套的服务、制度、监管没有完善之前,“尊严死”的立法仍然任重道远。
45、在罗点点看来,日本这种乡规民约的方式,或许更符合中国现有的环境。
46、第一个例子。我有一年已八旬的同事,一天夜间突然脑卒中被送往医院。经过各项检查之后,医生很负责任地告诉亲属,根据病人情况,要么顺其自然,要么手术。但手术的结果一是或许下不了手术台,二是人救过来后可能成为植物人。在众人都犹豫不决地情况下,病人的儿子当即立断回答医生:手术后如能保证老人生活自理,无论花多大代价都治;如一切努力都白费,最终还是植物人,那就放弃手术。最终这位老人没作手术,没过几天便谢世了。事后,她的儿子告诉我,他是狠着心作出这一决定的。因为老人一辈子文静、漂亮、有气质,他不想让他母亲最后留下一个赤身裸体、全身插着管子的毫无尊严形象离开这个世界。
47、身为前国家领导人子女,他们感触最深,这也是发起项目的初衷。
48、“省钱”的缓和医疗,并不受大医院青睐。宁晓红说,从死亡率、床位运转率、科室盈亏等各种指标考量,三甲医院一般都不愿意收治生命期有限的病人。一些医院原本设立的缓和医疗病房,往往运行几年后就被迫关闭。
49、赵可式用故事做了回答。几年前,“安宁疗护病房里的婚礼”是台湾媒体们的最爱,“未婚妻快不行了,未婚夫说我还要娶你,大家都来拍。其实这不是缓和医疗真正要传递的信息”。
50、对于晚期不可治愈的癌症病人,谁来说“不治”?谁来说“放弃”?谁来说“让他走吧”?看着床上岌岌可危的病患,几个父母愿意离开?几个子女敢于放弃?
51、尊严死的立法全世界仅有美国,美国自从发生KarenQuinlan事件而引起全美重视尊严死之问题后,1976年加州自然死法(NaturalDeathAct)制订,成为世界最早有关“尊严死”的法律。美国大部分的州皆已制订自然死法或相当于此法之尊严死法。
52、令人更加感概的是,即便“尊严死”法案可以获得通过,按照目前瑞士的技术手段和收费标准,实施该过程的费用要约合大约70万人民币。
53、在众多关于老人和尊严的故事里,让我印象最深的,是关于一个叫木村茂的人。
54、高峰论坛上,有记者问台湾“安宁疗护”之母、成功大学护理系教授赵可式,如果用台湾作为参照的模板,大陆的缓和医疗处在哪个阶段?
55、是拐卖!是囚禁!徐州通报丰县囚禁妇女生育8子女案明确是非法囚禁和拐卖妇女!
56、要完成上述任务不仅需要培养大量安宁疗护专业医护人员,还要建设包括社工、志愿者、各种治疗师等在内的多学科团队,才能提供优质的安宁疗护服务,满足患者和家属身、心、社、灵的需求。所以,“尊严死”立法有助于增加人们对其认识的加深,但只谈立法还远远不够,不仅政府要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,还需要社会民众、志愿者和各种公益组织、慈善组织的积极参与,让人们安宁地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。
57、记得一个晚期癌症病人,饱受着疾病的折磨,他曾经拉着我的手说:大夫,我现在是“生不如死,度日如年”。
58、把目光拉回到中国,很多人认为,“尊严死”这个事情如果想在国内推进,难度比西方国家还要大很多。
59、上世纪70年代,缓和医学在英国成为一门医学专科。1990年,世卫组织明确定义,缓和医疗是一种提供给患有危及生命疾病的患者和家庭、旨在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及面对危机能力的系统方法。通过对痛苦和疼痛的早期识别,以严谨的评估和有效管理,满足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精神需求。
60、 心甘情愿被割了好几年的“韭菜”,现在的我才敢偶尔谈谈理想